公告日期:2026-04-28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规定以及国资委相关要求
(以下统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以下简称内控)制度和评价要求,在内部控制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内部控制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的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总体情况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1、为强化内控评价力度、持续提升评价质量与效能,公司扎实推进年度内控评价工作,成立内部控制评价专项小组,依规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领域及所属单位开展系统性评价。
评价工作严格遵循五部委《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相关管理规定,综合运用访谈问询、资料检查、现场观察、抽样测试、资产监盘、分析复核等专业方法,坚持“全面覆盖和突出重点”工作原则,聚焦高风险业务与关键风险领域,深入开展内控有效性及监督评价,扎实推进风险识别、风险与评估全流程工作,持续优化内控环境,为公司
高质量发展筑牢内控保障。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所属子企业共 69 户,本年度
完成内控评价共 66 户,发现内部控制缺陷 11 项,其中内控执行缺陷 8 项、内控
制度缺陷 3 项。中电(陕西)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和中电易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因无实际业务,未开展内控评价工作。
关于内控缺陷的整改,建立缺陷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完
成时间,截至 2025 年 4 月 20 日,公司已完成整改 5 项,完成整改率 54.54%,
剩余缺陷预计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整改。
2、2025 年作为“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公司严格遵循“统一规划、试点先行、一企一策”的工作思路,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各级企业完成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年度,中电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长江云通有限公司顺利完成内控体系搭建,进一步深化“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的内控管理理念,将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要求深度嵌入业务全流程,实现重要控制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全覆盖,健全公司全域内控管理格局。
3、为适配公司数字与信息服务板块业务发展需要,聚焦核心领域与关键管控环节,2025 年公司审计部协同风险法务部等相关部门,对中电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专项“上对下”监督评价。通过此次专项评价,进一步强化内控评价的穿透式管理,推动内控管理从“自查自纠”向“体系化监管”转型升级,构建形成更健康、透明、高效的管控体系,夯实公司合规运营基础。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企业范围
公司遵循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客观性原则、风险导向原则和及时性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共计 69 家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单位 2025 年末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9.73%,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单位 2025 年度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
(三)内部控制评价业务与事项
2025年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覆盖公司层面及业务流程层面,具体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存货管理、资金管理、固定资产、预算管理、财务报告、费用管理、税务管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
评价中聚焦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资金运营活动风险、应收账款风险、法律风险和项目管理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取得成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中国电子的规定,公司已构建形成以风险为导向,以流程为纽带,以控制为手段,以制度为保障的规范、全面、高效内部控制管理体系。通过常态化自我评价与专项监督评价,持续开展流程梳理、缺陷整改与体系优化,推动公司内控管理体系与评价机制日趋成熟、运行质效稳步提升。
日趋完善的内控管理与评价体系,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为公司资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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