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12月1日任职后,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的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本人作为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的变化、利润构成及其影响因素等事项,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李世辉 男,196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任中南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支部书记兼教学系主任、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南大学商学院会计学教授、会计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2月1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应参加公司董事会2次,实际出席2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形;应出席股东会0次。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为董事会决策建言献策,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
策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 参加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大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会次数
议
李世辉 2 2 0 0 0 否 0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第十届董事会信息披
露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相关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共参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
会1次,信息披露委员会0次。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
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针对关于提请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定增发行的议案开展前置阶
段的专项审查和审慎评估,确保相关事项契合公司发展经营实际需要,以充分保
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4、公司年报工作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履行独立董
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认真听取公司年度的生产经营以及公司
内控内审情况汇报,通过邮件、电话以及见面会等形式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
况和注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对年审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情况
进行评价总结。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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