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2-08-29
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新都酒店 公告编号:2012-08-29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未有新提案提交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 2012 年 7 月 28 日在《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 2012 年 8 月 25 日在上述
媒体作出《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均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
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 8 月 28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2 年 8 月 28 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的具体时间为:2012
年 8 月 27 日 15:00 至 8 月 2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春风路一号新都酒店 7 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李聚全董事长
(七)会议其他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
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1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70,552,14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42%。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 人,代表
股份 70,154,049 股,占公司总股本 21.30%。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7 人,代表股份 398,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
四、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集中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审议对《公
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条款:
修订前: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经营酒店及
酒店附属车辆服务、自有场地出租、康乐设施、停车场、在酒店内经
营餐厅、美容美发(不含医学整容业务),桑拿按摩业务。
【在新都酒店地下一层经营桑拿按摩业务,并同意其设立一家经
营该业务的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在罗湖区建设路新都酒店南侧设立
非法人分支机构,经营新都停车场;在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一号 5、
6 楼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经营卡拉 OK、歌舞厅(不含的士高)】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经营酒店及
酒店附属车辆服务、自有场地出租、康乐设施、停车场、洗车美容、
在酒店内经营餐厅、美容美发(不含医学整容业务),桑拿按摩业务。
【在新都酒店地下一层经营桑拿按摩业务,并同意其设立一家经
营该业务的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在罗湖区建设路新都酒店南侧设立
非法人分支机构,经营新都停车场;在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一号 5、
6 楼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经营卡拉 OK、歌舞厅(不含的士高),从
事自有物业出租(具体项目由分公司及分支机构经营)】
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
配的相关章节进行了修订。
修订前
第八十三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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