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10-12
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新都 公告编号:2015-10-12-01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就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作如下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15年10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1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15:00至10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8日
5、出席对象:
(1)、凡截止2015年10月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管理人代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嘉宾、律师。
6、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1号新都酒店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已于2015年9月
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及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及社会机构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3)、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5年10月12、10月13日(星期二)开会前半个小时。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新都酒店28楼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处(邮
编:51800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033 ;投票简称:新都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的申报价格
1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0元
C、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D、对同一议案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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