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10-22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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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独立董事刘书锦无法保证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理由是:因无法判断报告期间是否还有其他违规担保及引起的潜在诉讼;同时无法联系到实际控制人进行核实、询证。因此
无法判断2014年3季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独立董事陈友春无法保证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理由是:鉴于7月份又发现了一起控股股东违规担保事项(金源联合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7月30日披露),本人
无法判断也无法保证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郭文杰无法保证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理由是:实际控制人承诺无其他未披露违规担保诉讼,公司仍不断暴露出违规担保诉讼,本人无法判断报告期间是否还有其
他违规担保以及潜在诉讼纠纷。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叶文治 董事 公务出差 闻心达
公司负责人闻心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娟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娟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
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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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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