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0 19:37:09 股吧网页版
神州数码:关于调整担保额度及增加担保对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5-163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担保额度及增加担保对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担保额度及增加担保对象的议
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一)前次已预计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申请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同意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30亿元,预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等额 650 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同时,在此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按照控股子公司的审议程序决定,控股子公司在其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通知公
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2025 年 5 月 20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担保
额度及担保对象的议案》,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
由 20 亿元增加至 25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

由 630 亿元增加至 655 亿元,公司预计提供担保总额由 650 亿元增加至 680 亿元。
同时,在被担保对象中增加 3 家子公司。

有关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关于增加担保额度及担保对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5)、《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16)。

(二)本次拟调整担保额度及增加被担保对象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本次拟在预计提供担保总额 680 亿元不变的情况下,为
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增加 10 亿元,即由 25 亿元增
加至 35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减少 10 亿元,
即由 655 亿元减少至 645 亿元。同时,在被担保对象中拟增加 2 家子公司——深
圳神州数码微电子有限公司和神州顶联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获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21 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联
席董事长或相关业务负责人决定,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各被担保人的额度可以进行调剂。其他担保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除本次拟调整担保额度及增加被担保对象外,本次担保事项的其余内容与《关于增加担保额度及担保对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5)一致。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