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7 19:23:24 股吧网页版
中国天楹: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6-08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内部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天楹”或“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2025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在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再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70.10 亿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及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及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担保额度,签
署相关担保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5-13)。

为满足子公司融资需要,公司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将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楹”)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20,000.00 万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太和县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天楹”)。上述调剂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3%。本次调剂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已审批的新增 调剂前尚未使 本次调剂的担 调剂后可用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用的担保额度 保额度 担保额度

公司及子 江苏天楹 260,000.00 63,000.00 -20,000.00 43,000.00

公司 太和天楹 0 0 20,000.00 20,000.00

上述担保额度调整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授权范围内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太和天楹作为承租人与中国环球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租赁”)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主要用于归还股东借款和置换前期融资。同时公司为前述融资事项下太和天楹所负全部支付义务向环球租赁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江苏天楹以其持有的太和天楹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太和天楹以其持有的太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部分设备设立抵押担保,并以该项目电费和垃圾处置费收费权所形成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发生额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额度之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太和县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 年 6 月 15 日

3、注册地点:太和县双浮镇双兴村

4、法定代表人:徐红

5、注册资本:12800 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供电业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动物无害化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股权。

8、信用情况: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