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6-22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开始的会计年度
财务报告产生影响,同时公司对同期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 2020 年 12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保险合同>的通知》(财会〔2020〕20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
企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2)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该解释自 2026 年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第 25 号》和《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要求与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各项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追溯调整后,公司2026年1月1日总资产为320.68亿元,总负债为211.14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09.54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6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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