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7 人,注册会计师 1,41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127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
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6.82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 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46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后
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毕马威华振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执行了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
经审计,毕马威华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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