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08
公告编号:2018-029
证券代码:833480 证券简称:红旗民爆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9月16日公司以电
话通知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正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公告编号:2018-029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宝鸡支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流动资金充足,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拟以担保贷款的方式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宝鸡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由全资子公司陕西红旗民爆集团榆林鸿泰有限公司作为担保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用以购买原材料,贷款期限半年,贷款利率:年利率5.481%。具体贷款事项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宝鸡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陕西红旗民爆集团榆林鸿泰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借款属于偶发性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性没有因此次交易受到影响。本次借款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吴学军先生因担任陕西红旗民爆集团榆林鸿泰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8-029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会议决议》
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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