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8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50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 人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 万元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 万元
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 万元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始终保持独立性与专业性。项目组成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严格执行风险评估、控制测试及实质性程序。针对关键审计事项,如收入确认、资产减值、关联方交易等,实施了充分且恰当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且恰当的审计证据。此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内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以公允合理的方式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均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开展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履职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秉持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独立审计,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业务素质,高质量地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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