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华江)
作为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从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秉持诚信原则,尽职尽责履行自身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的运作以及经营决策。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吴华江,1956年8月出生。2008年5月至2018年1月,任广东省政协委员;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任香港广东社团总会副主席;1993年5月至今,任香港艺麟集团董事长;2017年7月至今,任香港广东社团总会常务副主席兼社会事务委员会召集人;2019年1月至今,任广东省政协常务委员;2023年1月至今,任全国政协委员;2023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2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除独立董事这一职务外,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本人的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且未曾为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任职条件及独立性的要求,能够确保给出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概况
(一)2025 年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公司召开了10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是否连
本报告 以通讯 续两次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董 出席股
独立董 期应参 方式参 未亲自
席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东会次
事姓名 加董事 加董事 参加董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
议
吴华江 10 5 5 0 0 否 1
(二)2025 年任职期间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共计出席4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换届选举、投资5,000万元对成都理想境界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入股以及拟现金收购Argentum Lithium S.A.100%股份暨签署股份购买协议等事项进行审议,听取了公司有关经营情况的汇报,对公司经营、行业形势判断及产业转型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对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
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共计参加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及产业转型等事项进行审议,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
(三)2025 年任职期间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中切实履行独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