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辉)
作为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从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秉持诚信原则,尽职尽责履行自身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的运作以及经营决策。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刘辉,1981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8月至2011年4月,任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执业律师;2011年5月至2016年5月,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深圳道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2019年12月至今,任广东健力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至今,任北京博山娱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2026年2月至今,任东莞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4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除独立董事这一职务外,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本人的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且未曾为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任职条件及独立性的要求,能够确保给出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概况
(一)2025 年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公司召开了10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是否连
本报告 以通讯 续两次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董 出席股
独立董 期应参 方式参 未亲自
席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东会次
事姓名 加董事 加董事 参加董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
议
刘辉 10 6 4 0 0 否 1
(二)2025 年任职期间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共计出席14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及监事薪酬分配方案、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续聘审计机构及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审议,听取了公司有关经营情况的汇报,对公司经营、行业形势判断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对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
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共计参加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及产业转型等事项进行审议,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
(三)2025 年任职期间与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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