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信永中和拥有审计鉴证、管理咨询、税务服务、工程管理四大业务板块,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人民币,下同,含
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3 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聘任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和其他职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信永中和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总体评估
信永中和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信永中和在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已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尽职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按时完成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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