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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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三季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三季报问询函〔2022〕第 19 号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 2022 年三季度报告审查过程中,关注到如
下事项:
1.三季报显示,你公司 2022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6.99 亿
元,同比下滑 9.5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1.33 亿元,同比增长 139.68%;此外,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 2.23 亿元,同比增长57.15%,主要原因为供应链版块业务未达到结算时点。三季报还显示,你公司按照会计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同比减少。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周期、市场需求、产品结构等因素,分析说明报告期营业收入下滑的原因;并说明报告期营业收入下滑的情况下,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补充披露你公司供应链业务的内容、收入确认政策、
报告期收入确认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分行业、产品、地区以及销售模式的营业收入明细情况),并说明你公司在未达到结算时点确认供应链业务收入及应收账款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与以前年度是否一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3)补充披露你公司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及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并说明你公司在应收账款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坏账准备计提同比减少的原因,你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审慎。
2. 三季报显示,你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 1.83 亿元,同
比下滑 71.74%,主要原因为履行回购及差额补足义务被司法划扣。2017 年至 2022 年三季度,你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
为-0.74 亿元、-6.50 亿元、-5.77 亿元、-3.19 亿元、-2.53 亿元、
-1.22 亿元,已连续六年为负。此外,我部还关注到,你公司 11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及差额补足事项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显示,除报告期已被司法划扣履行的回购及差额补足义务外,你公司其他两项回购及差额补足义务也已到期,若优先级合伙人投资本金(8 亿元)及预期收益不能得到实现,公司存在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及大额资金流出的可能。请你公司:
(1)说明你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连续 6 年为负的原
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净利润相匹配,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并说明你公司维持日常运营的主要资金来源。
(2)结合现金流状况、营运资金需求、差额补足义务履约风险等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重大流动性风险,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
3.因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无法确认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远期回购及差额补足义务审计受限等事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你公司 2021 年年报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截至目前,你公司尚未聘请 2022年度审计机构。请你公司:
(1)逐项说明截至回函日,上述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对你公司影响的进展情况,并提供必要且合理的论证分析。
(2)说明尚未聘请 2022 年审计机构的原因,结合前述非标
意见消除进展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 9.3.11 条第(三)项规定的终止上市风险,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4.三季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产生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合计2,425.96 万元,其中,产生投资收益 1,636.33 万元,同比增长917.13%,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处置子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660.05 万元,请你公司:
(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名称及主要经营范围、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受让方的具体情况、转让价格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是否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等;并说明处置子公
司对你公司 2022 年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及会计处理。
(2)补充披露政府补助收到的时间、发放主体、原因、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项目内容、相关政府补助是否附生效条件、会计处理情况、处理依据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要求;并说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否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你公司是否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5.三季报显示,你公司存货期末余额 6,838.40 万元,较期初
增长 90.49%,主要原因为供应链和直播板块业务存货增加。请你公司:
(1)分别说明供应链和直播板块业务的存货具体内容,结合产品销售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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