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本人王桂埙作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以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进一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桂埙,1951 年出生,银紫荆星章,铜紫荆星章,太平绅士,持有香港中文大学颁授的文学学士学位及伦敦大学颁授的法律学士学位。本人现为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688347.SH / 01347.HK)以及周大福创建集团有限公司(00659.HK)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亦为香港税务上诉委员会主席及浸大中医医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本人现亦在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及香港树仁大学担任名誉讲师、校外评核委员及教授,并为香港中文大学联合书院校董和浸会大学咨议会委员。本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英国、澳洲及新加坡均取得执业律师资格,亦是中国委托公证人。
本人曾于 2014 年 9 月至 2024 年 8 月任维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3331.HK),及 2016
年 5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601808.SH;02883.HK)的独立
非执行董事;曾于 2013 年 6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于两所
国际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国主理合伙人达十五年。在此之前,本人曾任职于香港特区政府的地政总署、律政司及立法会共达十年,于 2011 年至 2018 年间分别获委任为香港机场管理局、医院管理局及竞争事务委员会的成员,为前任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香港版权审裁处主席,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汇报局荣誉顾问,香港律师会会长及香港董事学会董事。
自 2025 年 5 月 15 日起,本人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相关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自 2025 年 5 月 15 日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公司 2025 年共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会议 17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全部会议。会前,本人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审阅与充分研判,就审议事项开展必要问询与沟通;公司经营管理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专业解释,保障履职所需信息充分。经审慎审议,本人对全部议案均发表同意意见。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1 次,本人已出席会议,并对股东会召集、召
开程序及投票表决情况依法依规予以核查,对见证律师出具的结论意见均无异议。
本人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出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 本年应出席 实际出席股
席董事会 现场 通讯方式 出席 股东会次数 东会次数
次数 出席 出席 次数
王桂埙 17 1 16 0 1 1
2、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委员职责,参加了任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全部会议,包括主持并召集 1 次提名委员会,参加 11 次审计委员会、3 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3 次薪酬考核委员会、4 次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期间,本人重点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财务信息、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关联交易、年度对外担保计划调整、董事会聘任人员年度考核与绩效、内部控制建设等事项,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与实践经验,秉持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持续有效监督。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召开 7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参加全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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