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6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ST 旭蓝 公告编号:2025-028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
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5 年 3 月 25 日,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收盘价格已经连续十六个交易日均低于 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 9.1.15 条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
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4 条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
的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 2025 年 3 月 5 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75.27 亿元未能完成清
收整改,公司股票于 3 月 7 日复牌,并自复牌之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75.27 亿元,清收未有实质性进展。目前未有偿还的实质性方案及明确时间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相关规定,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6 条
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终止上市。
4、2024 年 5 月 8 日,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4 年 9 月 6 日,因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立案
调查;2025 年 3 月 15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先生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
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720255001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李兆廷先生立案调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先后被三次立案调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披露《2024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30,000 万元–50,000 万元。鉴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财务公司存款问题是否能如期解决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难以估计前述事项对公司减值损失的准确金额,前述两项如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最
高计提坏账金额约为 96 亿元,进而可能导致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增加亏损 96
亿元,同时可能导致公司 2024 年末净资产相应幅度减少。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 9.1.15 条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截至 2025 年 3 月 25 日,公司连续十六个交易日出现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3 条、第 9.2.4 条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 1 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
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
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2 日、3 月 18 日、3 月 19 日、3 月 20 日、3 月 21
日、3 月 22 日、3 月 25 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
股价低于面值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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