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7 22:28:02 股吧网页版
中洲控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26-22 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前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3、经核查相关资料,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能力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

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8 月 20 日,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建议公司继续聘请德勤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关于 2025
年报工作第一次协调会议,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与德勤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关于 2025
年报工作第二次协调会议,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与德勤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四)2026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
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5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德勤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德勤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德勤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德勤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