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5 18:31:28 股吧网页版
深纺织A:《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对比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6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对比表

序 原表述 修订后表述



第一条 为规范履行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第一条 为规范履行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保护公司、股东、投资者的合法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1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 年)《上市公司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
第三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 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股东、实际控制人,
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子公司的负责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份的股东和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 人、单位及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
2 在关联人)同时负有信息披露的义务。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
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遵守信息披露的纪律。 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遵守信息披露的纪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3 第八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 第八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
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 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

序 原表述 修订后表述



披露及时、公平。 时、公平。

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被依法认定为国家机密等,及

时披露或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公司利益

或者导致违反法律法规的,可以免于按照深交所有关规定

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
4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等,及时披露或者履行相 无

关义务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损害公司利益或者导致违反

法律法规的,可以暂缓或者免于按照深交所有关规定披露

或者履行相关义务。

公司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个

月。

第十条 公司依据本制度第九条规定暂缓披露、免于披露

其信息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相关信息未泄露;

2、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

3、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不符合本制度第九条和前款要求,或者暂缓披露的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