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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2-07 21:35:21 股吧网页版
*ST泛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0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公司”、“发行人”)发行的“18 海控 01”、“19 泛控
01”、“19 泛控 02”、“20 泛控 01”、“20 泛控 02”、“20 泛控 03”、“20 泛海 01”、
“20 泛海 02”的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与泛海控股签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有关约定,现就泛海控股及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于诉讼进展

(一)基本情况

2022 年 8 月 5 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民生信托”)报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
商行”)以营业信托纠纷为由,将民生信托诉至北京金融法院,并请求法院判令民生信托赔偿其投资本金共 15 亿元、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8 月 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最新进展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收到民生信托报告,民生信托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
达的《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北京金融法院驳回广州农商行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2024 年 2 月 5 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42024006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 年 1 月 26 日,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上市公司公告,泛海控股近期披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同时,民生信托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北京金融法院驳回广州农商行的全部诉讼请求”。综合考虑泛海控股目前资产负债率极高、债务规模巨大、资金流紧张、主要资产均被冻结和债务违约等情况,上述事项预计不会导致公司偿债能力发生实质性变化。

中信建投证券将密切关注公司其他重大诉讼等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各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信建投作为“18 海控 01”、“19 泛控 01”、“19 泛控 02”、“20 泛控 01”、“20
泛控 02”、“20 泛控 03”、“20 泛海 01”、“20 泛海 02”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报告。中信建投将按照上述各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

特此提请“18 海控 01”、“19 泛控 01”、“19 泛控 02”、“20 泛控 01”、“20 泛
控 02”、“20 泛控 03”、“20 泛海 01”、“20 泛海 02”持有人关注相关风险,特别提
请关注本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和公司所披露的“诉讼进展”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等相关事项,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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