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4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新清)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作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法定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梁新清,男,1952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液晶分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四川虹科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北京电子管厂五分厂技术员、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北京电子管厂电子玻璃专业厂厂长,北京东方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国际合作与投资部经理,北京电子管厂副厂长兼资产经营委员会副主任;北京松下彩色显像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运营官、副董事长;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自2022年7月8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东会次
数 次数 数 数 会议 数
11 2 9 0 0 否 5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和薪 5 5 0 0
酬委员会
第十届董事会审核委员 5 5 0 0
会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 3 3 0 0
风险管理委员会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3 0 0
专门会议
(1)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
报告期内,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审议;对报告期内选举的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
(2)第十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第十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4年度审计工作汇报,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和定期报告;审核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及总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内,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本人勤勉履行职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和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等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3次,审议了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等7项议案,就相关议案认真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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