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4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361Z0100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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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1-3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6]361Z0100号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深天马)2025 年度财务报表,并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出具了容诚审
字[2026]361Z0133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天
马管理层编制的《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
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深天马管理
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深天马管理层编制
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
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深天马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深天马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深天马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
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深天马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天马容诚专字[2026]361Z0100号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蔡如笑(项目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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