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熹)
本人作为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在任职期间,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 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林熹,1973 年出生,北京大学本科,麻省理工学院博士。现任哈尔滨工业大
学(深圳)教授,国家仿真控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广东省城市安全智能监测与智 慧城市规划企业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首席科 学家,深圳市人工智能学会理事,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暨深圳市国际投融资商会 副会长,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委员,厦门市委市
政府招商顾问,2022 年 9 月 13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对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 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情况报告。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情况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姓名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林熹 6 1 5 0 0 否 2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凡须经董事会决策
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详细审阅,其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每次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报告期内,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绩效考核和 2025 年度薪酬发放给予审查;听取对公司战略转型发展实施情况及未来展望汇报,并提出可行性建议;同时,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就年报审计工作安排、重要审计事项等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8 8 0 0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总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对相关议案及事项客观公平的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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