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22:24:05 股吧网页版
皇庭国际: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 月 27 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处理,股票简称由“皇庭国际”变更为“*ST 皇庭”、由“皇庭 B”变更为“*ST 皇庭B”,证券代码仍为“000056、200056”;

3、实行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行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A 股、B 股;

(二)股票简称:

1、由“皇庭国际”变更为“*ST 皇庭;

2、由“皇庭 B”变更为“*ST 皇庭 B”。

(三)股票代码:无变化,仍为“000056、200056”;

(四)实行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 年 4 月 27 日;

(五)实行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
负值,且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尤振审字[2026]第 0489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款规定,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综上,由于公司同时触及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全力以赴采取有效措施来积极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维护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力争撤销风险警示。具体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积极推动债务化解,降低整体债务风险

针对公司现存的大额债务,公司将积极寻求各种有效途径化解存续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豁免等多种方式化解债务。针对公司信用借款本息,公司将积极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

(二)聚焦核心主业,培育利润增长点

确保商业运营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以及功率半导体等存量业务稳定发展,为公司运营提供基础现金流支撑。同时依托公司在商业运营、物业管理等领域深耕多年所积累的商业品牌、管理经验、运营体系等优势,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拓展新的项目。其次,公司计划通过引进专业团队等方式,加快半导体业务发展。同时,通过先收购不良资产,再商业化运营提升资产价值的方式,增厚公司净资产。

(三)强化内部管理,提升运营效率与现金流水平

公司继续通过加强应收款催收力度、优化资金统筹安排,尽力缓解流动性压力,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通过预算管理、技术创新、生产效率提升、质量管理、采购优化、库存管理、人力资源优化等多种措施严格控制生产经营费用,提升整体盈利效率用。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能否达到预期目标,存在不确定性,上述措施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