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11 17:52:03 股吧网页版
华锦股份: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2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021),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16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09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06 月 09 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时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4.《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中各类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政策及公允性说明

关联交易必要性:

《报告》所列的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材料、销售商品、关联存贷款等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是公司持续生产经营的有力保障,利于公司主业稳健经营、产业链稳定及持续健康发展,对公司是必要的。相关交易实质有效,均是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定价政策:

(1)原材料采购

公司原油采购定价采用国际通行做法,即原油采购价格(到岸价)=公开市场计价基准+贴水+运费+开证费+保险。

根据原油采购地区选择不同地区的价格基准:原油采购价格(到岸价)=公开市
场基准价(BRENT、OMAN、DUBAI 等公开市场)+贴水+运费+开证费+保险。

公司进行原油采购时,将第三方供应商的报价,与市场价格进行比较,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最终确定采购的原油价格。

向兵器集团下属子公司采购原油的原因及必要性:上述的兵器集团下属子公司指华锦集团。华锦股份的主营业务为石油化工及化学肥料生产与销售,石油化工生产的原材料为原油。

公司于 2009 年收购的华锦集团“十一五”项目工程,并于 2010 年投产。国家
发改委在审批该项目时将原油贸易指标批给华锦集团,华锦股份收购后,原油指标没能改变,因此相应原油进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