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社会责任管理工作,持续提升公司 ESG 治理水平和能力,推动企业与环境、社会积极正向互动,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4 号——社会责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3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社会责任,指为促进企业与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对自然环境、资源以及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所称 ESG,指公司通过决策和活动对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产生的影响承担相应责任的行为。所称可持续发展,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 ESG 报告,是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
告的简称,指参照监管机构相关意见要求编制,用于披露公司非财务信息的报告,是公司对报告期内涉及的 ESG 信息的一种格式
化、规范化展示,强调重要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和对重点实质性议题的把握,反映公司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维度履行责任的理念、战略和实践举措,以及经营活动在经济、社会、环境维度产生的重要影响。所称社会责任报告,是指基于与利益相关方进行社会责任沟通的需要,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外公开发布的一种展示社会责任理念和认识并系统披露社会责任活动及绩效信息的特定报告。所称可持续发展报告,是指通过量化手段,披露公司针对可持续发展目标所做的努力,并对利益相关方说明公司绩效的方法。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可能会受到公司决策和行为影响或影响公司决策和行为的个人或团体,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监管机构、投资者、员工、客户、合作伙伴、供应商、债权人、媒体、行业协会、非政府组织、社区公众、自然环境等。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ESG 理念与原则
第六条 公司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活动中积极履行 ESG 职责,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践行绿色发展理
念,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第七条 公司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深化治理体系建设、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优化员工发展机制与履行社会责任;始终把社会责任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以更高的标准、更强的担当、更广的视野,推动企业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为行业进步与社会和谐做出更大贡献。
第八条 公司 ESG 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公司 ESG 管理工作应遵守法律法规、商业道德、社会公德和行业规则,坚守合规底线,深入推进业法融合,不断完善风险内控体系,对标一流着力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
(二)安全至上。公司 ESG 管理工作应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为安全目标,构建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通过科技赋能与精细化管理筑牢安全屏障,确保员工安康、生产稳健、生态和谐。
(三)绿色低碳。公司 ESG 管理工作应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通过技术创新、节能改造、废气废水治理、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等一系列行动,全面推动生产和经营过程的清洁化、循环化。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巩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四)透明高效。公司 ESG 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着力打造透明高效的上市
公司治理运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公司在 ESG 方面的举措、进展与成效及时、准确且全面地传达给各利益相关方。
第三章 ESG 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是 ESG 工作领导和决策机构,主要包括
以下职责:
(一)关注行业 ESG 发展趋势,满足国际国内政策要求与利益相关方诉求。
(二)审议 ESG 战略规划,审议、管理公司 ESG 议题,并定
期评估其对公司发展战略与业务的影响。
(三)指导公司 ESG 工作,监督并评估 ESG 目标落实情况。
(四)审议、批准公司年度 ESG 报告,并对其他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