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关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 1-2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1-3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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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110A009352号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锦股份”)《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编制 2025 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华锦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锦股份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2025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华锦股份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1号)核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8,936,17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8.40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人民币40,0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2,959,999,998.40元,另外,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898,936.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4,101,062.4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于2014年12月23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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