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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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一)
康达股发字 2025 第【0087】号
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录
第一部分 《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6
问题 1......6
问题 2......96
第二部分 补充法律意见......112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112
二、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112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112
四、发行人的设立......112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112
六、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112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113
八、发行人的业务......113
九、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117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132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139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和收购兼并......142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142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142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142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及享受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的情况......143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服务质量、技术标准......144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144
十九、发行人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144
二十、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148
二十一、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148
二十二、结论意见......148
释 义
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序号 简称 指 全称(涵义)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
1 《补充法律意见书》 指 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2 《问询函》 指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
120036 号)
3 发行人、中金岭南、公司 指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4 本次发行、本次股票发行、 指 中金岭南本次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通股(A)股
5 韶关冶炼厂 指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
6 凡口铅锌矿 指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凡口铅锌矿
7 丹霞冶炼厂 指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丹霞冶炼厂
8 中金荣晟 指 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
9 东营供应链 指 中金岭南(东营)供应链有限公司
10 期货公司 指 深圳市中金岭南期货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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