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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27 20:11:23 股吧网页版
农产品: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2026年5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8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2026年5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本公
司投资者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和管理,加强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推广以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
接受投资者调研、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新闻采访和报道、电子邮件和在线问答等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股票发行、股票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开发新产品,订立未来重大经营计划,获得专利、政府部门批准,签署重大合同;
(五)与公司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有关的信息;

(六)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的相关信息。

第四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本公司投资者接待和推
广的行为,在本公司接受调研、沟通、采访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外界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知。

第五条 在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本公司人员在进行投资者接待和推广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
差别对待政策。

(二)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司相关的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

(三)保密原则。公司相关的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四)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投资者接待和推广的过程中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高效低耗原则。在进行投资者接待和推广的工作中,公司应充分注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投资者接待和推广的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及来访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接待与推广事务工作的负责人。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接待与推广事务具体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

第七条 公司从事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以
下素质和技能:

(一)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

(二)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证
券市场的运作机制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营销和协调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守信。

第八条 公司应当尽量避免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
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防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九条 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接受投
资者调研等形式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件与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沟通的,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十条 公司在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活动开始
前,应当事先确定提问的可回答范围。提问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者可以推理出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当拒绝回答。
第十一条 公司举行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投资
者关系活动,为使所有投资者均有机会参与,可以采取网上直播的方式。采取网上直播方式的,公司应当提前发布公告,说明投资者关系活动的时间、方式、地点、网址、公司出席人员名单和活动主题等。公司若属于纳入“沪深 300 指数”的主板上市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业绩说明会,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风险与困难
等投资者关心的内容进行说明。公司应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发布召开业绩说明会的通知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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