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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7 18:39:17 股吧网页版
农产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8

关于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地址: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 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电话(Tel.):(86-755) 88265288 传真(Fax.):(86-755)88265537

网站(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目 录

目 录...... 2
释 义...... 4
第一部分 对《问询函》回复的更新 ...... 7

《问询函》问题一 ......7

一、核查程序 ......8

二、核查内容 ......10

三、核查意见 ......28

《问询函》问题二 ......29

一、核查程序 ......30

二、核查内容 ......31

三、核查意见 ......42

《问询函》问题三 ......42

一、核查程序 ......43

二、核查内容 ......46

三、核查意见 ......75
第二部分 对《法律意见书》的更新 ...... 77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77

二、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78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78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78

五、发行人的发起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78

六、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80

七、发行人的业务 ......80

八、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82

九、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91

十、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94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97

十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97

十三、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97
十四、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98
十五、发行人的税务 ......98
十六、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99
十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100
十八、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100
十九、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00
二十、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1
二十一、结论性意见 ......113

释 义

简称 - 全称

《2024 年度报告》 指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报告》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报告期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

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3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出具
中国、境内 指 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地区

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字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系因四舍五入造成的。

除上述释义外,如无特别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三)》所使用的简称与《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中的含义相同。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信达再意字(2024)第001-03号
致: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受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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