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新炎独立董事)
尊敬的公司股东:
本人作为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审慎行使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赵新炎,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材料工程、工商管理专业。曾任中国海外经济合作总公司工程师,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专职董事,中国电力新能源(股票代码:0735.HK)执行董事,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67)副董事长,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21)董事,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现企业名称变更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澳门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董事,内蒙
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28)监事,国家电投集团财务公司董事,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292)董事,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005)董事。现任北京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12 次会
议,其中现场出席 3 次,通讯出席 9 次,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参会2 次;共召开 5 次股东会,均按要求出席,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了解审议事项,会上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对加强内控体系建设、降本增效、以业务为核心推动数字化转型等方面提出合理建议。本人在决策时结合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管理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
会委员,在所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中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等工作监督和检查,确保有效运行;公司战略管理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审议公司投资粤港澳大湾区食品农产品进出口中心项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做好支撑;公司 2025 年不存在需提交提名委员会审议的事项。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5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
出席,重点关注了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确保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公司未出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本人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公司就年审事项安排两次与年度审计机构的沟通会议,本人会前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会上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公司财务信息、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年度审
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在年报审计期间关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重点等事项。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七)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 年,本人持续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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