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
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部设于北京,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截至 2025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
人员近 6,000 名,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名。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3 家。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和
纪律处分 3 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 次、
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纪律处分 6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等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含税)为 18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含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3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5 万元、重大事项检查情况审计费用 5 万元,与上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检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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