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冯娟独立董事)
尊敬的公司股东:
本人作为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审慎行使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冯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及运筹学博士。曾任美国佛罗里达大学信息系统与运营管理系助理教授,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教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深圳院区教授、管理科学与工程系鸿海讲席教授、副主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深圳研究院大湾区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国际信息系统协会亚太区副主席,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12 次会
议,其中现场出席 3 次,通讯出席 9 次,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参会2 次;共召开 5 次股东会,本人均按要求出席,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了解审议事项,会上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对业务规划、数字化转型、资金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建议,本人在决策时结合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委员,公司战略管理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审议公司投资粤港澳大湾区食品农产品进出口中心项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做好支撑。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5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
出席,重点关注了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确保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公司未出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本人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公司就年审事项安排两次与年度审计机构的沟通会议,本人会前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会上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公司财务信息、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在年报审计期间关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重点等事项。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发挥自身专业能力和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有效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七)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 年,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通过出席会议、参加考察调研、培训、项目专题研讨会、市值管理等活动,为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 17 个工作日,符合相关要求。
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前往广州南沙、长沙海吉星等地实地调研,听取下属公司及相关经营管理团队的经营情况汇报,对公司不同城市的市场和项目的业务定位、数字
化转型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公司在明确业务定位的同时通过深耕供应链和大数据提升业务能力;参加公司项目专题研讨会,了解项目的未来发展前景;受邀参加商户推介洽谈大会和品牌单品培训,充分了解和认可公司推动全链协同、产品塑造与品牌赋能的实践成果。
(八)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监督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管规定和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此外,本人坚持学习最新的法规制度,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组织的相关培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