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8
证券代码(A/H):000063/00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642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以现场投票
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有关本次会议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下午3:00。
2、A股股东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的如下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公司深圳总部四楼会议室。
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A座四楼。(三)召开方式
1、A股股东通过: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亲身出席投票及通过填写表决代理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投
票。或
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A 股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 股股东已在本节第(一)条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
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2、H股股东通过: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亲身出席投票及通过填写表决代理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投
票。
(四)召集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五)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方榕女士主持。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圳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 月 8 日,有权出席及于本次会议上就所有决议
案投票之股东所持之股份总数为 4,764,175,769 股(不含 19,359,118 股 A 股库存股份),
其中 A 股为 4,008,673,235 股,H 股为 755,502,534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599 人,代表股份 1,198,492,201 股,占公司在本
次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5.16%。其中,持股 5%以下股东(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下同)(代理人)4,595 人,代表股份 239,255,141 股,占公司在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02%。公司概无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但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3.40 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的股份,股东须就本次会议上提呈的决议案回避表决的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告“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其中:
(1)A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 A 股股东(代理人)4,598 人,代表股
份 1,148,092,885 股,占公司 A 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8.6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A 股股东(代理人)15 人,代表股份 1,028,293,586 股,占
公司 A 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5.65% ;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 4,583 人,代表股份
119,799,299 股,占公司 A 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99%。
(2)H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H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50,399,316股,占公
司H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67%。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见证律师和审计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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