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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29 19:06:03 股吧网页版
中兴通讯: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关于派发末期股息的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30


证券代码(A/H):000063/00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643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

关于派发末期股息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规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关于派发末期股息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参阅。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30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産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ZTE CORPORATION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763)

關於派發末期股息的說明

謹提述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26年5月28日發出有關末期股息的通函(「通函」)及於2026年6月17日發出有關本公司於2026年6月17日舉行的年度股東會投票結果的公告,內容有關本公司股東批准派發末期股息。除非另有說明,本公告所用專用詞匯,涵義與通函所用相同。
除上述在年度股東會批准的决議案外,董事會僅此公告下列有關派發末期股息的信息:本公司將派發末期股息每10股人民幣4.11元(含稅),即每股人民幣0.411元(含稅)。凡於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H股記錄日」)名列本公司H股股東名冊的H股股東,均會獲派末期股息。A股股息以人民幣支付,H股股息以港元支付,相關折算匯率以本公司年度股東會日期(包括該日)前5個中國內地營業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港元兌人民幣匯率的平均中間價計算。2026年6月17日(包括該日)前5個中國內地營業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港元兌人民幣匯率的平均中間價為1港元兌人民幣0.86935元(經換算,1人民幣兌1.15028港元)。因此,每10股H股應派末期股息4.7277港元(含稅),即每股H股應派末期股息0.47277港元(含稅)。
代扣代繳境外非居民企業股東及個人股東股息所得稅事項
本公司向 H股記錄日名列本公司 H股股東名冊的股東派發末期股息,本公司將根據中國相關稅收法律法規處理股息紅利所得稅,詳情如下:
1、對境外非居民企業H股股東,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居民企業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股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97號)相關規定,本公司統一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境外非居民企業H股股東在獲得股息
之後,可以自行或通過本公司代爲辦理享受有關協定待遇申請並提供證明自己爲符合稅收協定(安排)規定的實際受益所有人的資料。
2、對境外非居民個人H股股東,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稅發[1993]045號文件廢止後有關個人所得稅徵管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1]348號)相關規定,(1)對非居民個人H股股東爲香港、澳門地區居民或爲其他國家稅收居民且其所在國與中國簽訂的稅收協定規定的股息稅率低於或等於10%的,本公司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其中對稅收協定規定的股息稅率低於10%的,本公司可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定待遇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5號)規定,代為辦理享受有關協定待遇申請;(2)對稅收協定規定的股息稅率高於10%低於20%稅率的,本公司按協定實際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3)對無稅收協定及其他情況的,本公司按20%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本公司已委任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為香港收款代理(「收款代理」),代H股股東收取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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