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
借款及公司为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国际”“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北方国际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借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辉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邦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朗华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朗华公司”)申请 9,000 万欧元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辉邦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及公司为借款提
供担保的公告》),期限三年,上述借款即将于 2026 年 9 月 25 日到期。
为满足重大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补充流动资金,降低公司融资成本,辉邦公司拟向朗华公司申请不超过 7,000 万欧元借款(以下简称“本次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3 年,借款利率不超过 3 个月EURIBOR+1.2%。
公司将为本次借款提供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担保,担保期限与借款期限匹配,具体担保形式包括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或股权的抵押或质押。
朗华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北方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辉邦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单钧担任该公司董事长。
2026 年 3 月 27 日,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九届十
九次董事会对本次借款及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 9 名董事成员中,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
联董事单钧、徐舟、张亮、孙飞回避表决。本次借款及担保事项获得董事会通过。
鉴于本次借款及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北方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股
东会将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朗华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公众有限公司
注册地:中国香港
董事:张翔、张士春、尹利锋
注册资本:1,280.49 美元
公司股东及各股东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北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银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主营业务:为北方公司提供境外金融服务和从事物业资产管理
2、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
朗华公司是北方公司香港地区的全资孙公司,成立于 1985 年 5 月,主要从
事地产投资及物业出租业务,投资物业包括香港和深圳住宅和商业物业。近年来,为解决北方公司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北方公司致力于将朗华投资打造成北方公司的海外金融服务平台。
3、履约能力分析
作为北方公司的海外投融资平台,银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拥有丰富的融资渠道,朗华公司为北方公司全资孙公司,具备向公司借款的履约能力。
4、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美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69,038.01
净资产 15,984.23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8,774.55
利润总额 2,23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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