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
(经2026年3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统一和规范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的程序,根据国家《企业会计准则》、《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职能部门、事业部、分公司
(以下简称“各单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单位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
第三条 各单位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
其后应定期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至少于每年末检查一次,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四条 各单位计提减值准备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
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预付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以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委托贷款等。
第五条 一项资产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应该综合考虑内外
部两方面的信息。如果各单位认为有一种或多种内部信息或外部信息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遵循谨慎性、实质重于形式等会计原则的要求,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第六条 各单位应合理地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计提秘
密准备。若有确凿证据表明各单位不恰当运用谨慎性原则计提了秘密减值准备,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并进行追溯调整。
第七条 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存货、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资产已毁损报废、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各单位应根据管理权限,分级审批后予以核销。
第二章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与转回
第八条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各单位应当在每季度末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进行全面分析,预计其潜在损失。应该在每季度末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
各单位应按照以下规定确认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一)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涉及诉讼或仲裁案件被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及时计提减值准备。
(二)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三)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公司应参考历史信用损失
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票据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以银行承兑汇票中承兑银行的信用评级作为信
银行承兑汇票
用风险特征
应收票据
考虑出票人信用等级并结合历史违约率作为信
商业承兑汇票
用风险特征
(四)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公司应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在合同规定的收款账期内的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在合同规定的收款账期内的
组合 1:
应收款项组合 应收款项组合预期发生减值损失的风险很低,该
组合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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