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凭借财务专业背景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定位,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重点关注财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有效性及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等,切实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邱洪生,本科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自动控制专业,研究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系统工程专业,注册高级企业风险管理师、高级经济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并购交易师。现任中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自 2021 年 9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风险与合规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与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2025年度,本人持续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以下称为“报告
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7 次,股东会 4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出席率 100%。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审议 58 项议案,听取 21 项汇报事项。
本着勤勉务实的工作态度和诚信负责的职业精神,本人在深入思考与严谨分析的基础上,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始终站在客观的立场发表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经对议案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并审慎判断,本人对报告期内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在董事会审议重大决策事项时,本人与各位董事,尤其是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与探讨,结合财务专业背景就重大事项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支持。与公司经营层及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充分沟通,细致研究相关资料,以确保决策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就讨论事项与公司经营层人员交换意见,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与理解,共同推动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有效性,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能)
根据公司治理改革安排,2025 年公司取消了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并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进行了相应修订。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全部会议 9 次,会议内容涵盖定期财务报告审议、募集资金使用审核、内部审计计划与总结、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关联交易审核、内部控制评价等。本人带领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财务监督职能,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严格把关,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专业意见,督促公司提升财务信息质量和内部控制水平,一是定期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关于公司财务情况的汇报,积极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对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提交报告,对财务报告中的关键信息和潜在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并就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发表意见。二是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关于公司内部审计情况的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三是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各阶段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在承接监事会职能后,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范围进一步扩大,本人严格按照修订后的工作条例,带领审计委员会在原有财务监督职责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对财务活动、内部控制有效性、风险管理及合规运营的持续监督,确保公司治理规范运作。
2.董事会风险与合规委员会
作为风险与合规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风险与合规委员会全部会议 3 次。会议审议了公司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工作、规章制度的
修订等议案,就加强风险识别与管控、完善内控体系建设、确保制度
执行有效等提出多项建议,推动公司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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