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但由于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内部环境以及宏观环境、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偏差,对此,公司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日常和专项内控评价和内控审计工作,优化内控流程,加大内控流程执行力度,确保内控执行的有效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
障。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总体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方法和范围
公司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为依据,结合公司自身机构及经营特点,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采取访谈、调查问卷、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检查相关内部控制文件及程序,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与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核心业务流程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管理、印章管理、合同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管理、预算管理、财务报告、采购与物资管理、销售管理、应收账款管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投资管理、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与节能环保、内部信息传递、法律事务管理、内部监督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重要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情况
1.公司治理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一套较为完整、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制定了《机构设置及部门职能管理办法》,明确公司机构设置及部门职能分
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保 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有效运行,为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 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在董事会下设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确定公司薪 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 负责。公司制定了《高管薪酬管理制度》《中层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履职待遇管理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管理办 法》《人事变动管理办法》《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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