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2025年,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积极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推动建立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现将2025年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度董事会总体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4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下
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集、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贯彻执行 17 项决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全票审议通过 51 个事项,所有董事均出席或委托出席了全部会议;召开 14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听取议案 22 项。历次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在审议各项议案时,均审慎客观地发
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部分。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建设情况
公司董事会紧扣经营决策主体的核心定位,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从完善制度体系、优化工作机制、规范科学决策、积极建言献策等多方面着手,持续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一)完善董事会制度体系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要求,持续完善董事会运行的制度体系。2025年,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制度,保障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优化董事会工作机制
完善“董事会—管理层—执行层”闭环管理机制,逐层分解、落实董事会决议和要求,发挥董事会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关键作用。健全“专门委员会、独董专门会议、会前沟通会”多层次沟通机制,保障议题得到充分沟通、董事意见得到充分采纳;健全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现场、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探讨发展战略、经营情况、投融资、信息披露等企业经营事项,保障沟通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规范科学行使决策权
董事会审慎行使《公司法》赋予的权利,从保护全体股东权益和企业长远利益角度出发,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决策前,充分研究会议资料,加强同管理层、职能部门沟通,从各自专业角度对关系公司经营发展的重要事项提出意见与建议,并规范、科学的做出会议决策。
(四)积极围绕企业发展建言献策
为更全面的发挥董事会作用,公司董事会成员恪尽职守,积极开展实地调研工作。报告期内,走访海南、云南、广东等三地,共调研 10 个项目。通过深入基层,董事会成员全面了解项目公司经营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并为项目运营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和解决方案。
三、2025 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稳住生产经营基本盘
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13.81 亿元,同比减少
42.32%,实现归母净利润-144.96 亿元,同比减少 67.35%,增亏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年度经营策略,主动适应市场环境变化,通过资产转让等方式全力推动存量业务销售去化与现金流改善,相关交易形成亏损,项目结转收入金额和毛利率较同比下降等。报告期内,公司扎实推进降本增效,加强全面预算过程管控,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合计同比下降 27%;公司统筹资金收支,持续加强现金流管控,2025 年实现经营
活动净现金流 125.01 亿元,较 2024 年增加 71.39 亿元,连
续三年为正,经营活动净现金流稳步增长;公司秉承稳健的财务策略,在合理控制有息负债规模的同时,充分把握融资环境改善的窗口期和政策优势,拓宽融资渠道,持续推进债务结构优化,截至 2025 年末,有息负债总额 1,185 亿元,其中中长期借款占比 69%,平均融资成本呈逐年下降趋势。
(二)夯实规范运作基础
公司董事会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注并评估公司经营、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持续推进制度体系的优化和治理能力的提升,进一步筑牢合规防线。
1、完善公司制度体系。按照《公司法》和证券监管部门系列新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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