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6-15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一)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
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星期五)上午 9:30 在深圳市南
山区华侨城大厦 5317 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4 人,实到 4 人。
会议由吴秉琪董事长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向公司股东会汇报。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之本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4,496,107,715.32 元(单位:人民币),母公司净利润为-2,263,094,979.24 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5 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
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吴秉琪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6-2027 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2027 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借款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
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2027 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吴秉琪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2027 年度拟申请银行等金融机
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6-2027 年度拟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400 亿元(包括银行、银行间和交易所融资产品、保债计划等融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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