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沙振权)
2025 年,作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时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始终秉承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审慎客观的基本原则,深入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保持与管理层的有效沟通、积极发表专业意见建议、持续推动公司保持战略定力、坚守主责主业,坚持底线思维,确保运营安全。现将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本人基本情况
沙振权,博士。1982 年取得华东师范大学数学理学士学位,1991
年取得华南理工大学管理学工程硕士学位,并于 2001 年取得香港城市大学哲学博士学位,2003 年 4 月起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曾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并自
2019 年 3 月起受聘为广东省政府参事。2014 年 12 月起至 2025 年 12
月担任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381.HK)。2018 年 9 月起担任中国秦发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0866.HK)。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
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了公司的
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等会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忠实、勤勉义务。凡须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均提前通知本人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会前,本人认真研读议案材料,就相关问题向公司深入了解情况;会中,认真听取提案部门汇报,就关键问题同管理层展开讨论。日常工作中,本人还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联系沟通,结合自身专业经验和思考判断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在履职过程中,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与管理状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并且反馈及时,不存在障碍。
(一)会议出席情况
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审慎行使股东所赋予的各项权利。
1、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
出席了董事会所有会议,所有议案本人都投了赞成票。作为相关领域的专家,我坚持从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出发,深入了解、持续监督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情况,并在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管理、风险控制、治理结构和激励机制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次数
届次 列席股东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或视频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大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第九届 7 2 5 0 2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第九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九届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在各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届次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第九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审计委员会 5 5
报告期内,本人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对公司薪酬与考核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就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及未来的发展规划与公司进行交流;并就公司财务情况、内控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保持积极的沟通。公司各级依法合规运作,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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