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10 15:34:22 股吧网页版
特发信息: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1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6-29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比例被动增加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存放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31,951,811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900,344,760 股)的 3.55%。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00,344,760 股减少至 868,392,949 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33 元/股,回购期限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44)。

截至 2023 年 5 月 12 日暨回购期限届满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 31,951,811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3.64%,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7.138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2900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193,766,869.08 元(不
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9)。
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及 2026 年 3 月 16 日召开董事会第
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及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31,951,811 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的“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及 2026 年 3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及《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5)。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900,344,760 股减少至
868,392,949 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665,908 1.30% 11,665,908 1.34%

首发后限售股 11,665,908 1.30% 11,665,908 1.3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88,678,852 98.70% 856,727,041 98.66%

三、总股本(股) 900,344,760 100% 868,392,949 100%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触及 1%整
数倍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控股股东因增持和可转债转股
引起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7),截至 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