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聂曼曼)
本人作为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谨慎、负责地行使权利,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意见,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聂曼曼,女,197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管理学博士学历。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起草组成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判断的客观性、独立性和专业性,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在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另
外本人列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换届)。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
现场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数
5 1 4 0 0
报告期内,我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多次通过面谈、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董办人员沟通,询问议案细节,听取财务部的详细汇报,对议案材料提出补充建议,并得到了相应反馈,没有出现会议审议事项事前沟通不顺畅导致对议案无法作出判断的情况。我对报告期内的所有待审议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人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开始担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
职务。在本人 2024 年任职期内,根据公司业务情况的需求,共组织了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参加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我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相关条例开展工作。2024 年任期内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进行了审核。通过对拟聘任财务总监专业背景、过往工作经历的了解,我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对该议案表示同意。
2024 年任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度KPI考核结果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度业绩薪酬的议案。我在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各高级管理人员业绩完成情况及公司薪酬发放制度的基础上,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及绩效情况符合公司相关制度,对该议案表示同意。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会议参与人,我根据独立董事会议召集人的安排,参与审议了拟聘任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的提名事宜,根据对候选人资质的全面审查后同意提名。
(三)独立董事提出异议的事项与理由
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态度,2024 年任期内,我对提交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有关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均投出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我没有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和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四)现场办公及公司配合情况
我在正式接受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之前,于
2024 年 9 月 20 至 22 日应邀前往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与公司高管面
对面交流。为了更好履职,我列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4 年 10 月 27 至 28 日去现场办公并参加了九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与公司管理层尤其是财务总监重点就公司财务的会计处理、国家相关部门最新的规则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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