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晚间,特发信息(SZ000070,股价13.37元,市值120.4亿元)发布公告称,针对公司因收购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东智”)被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一案,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一审《刑事判决书》。
经依法审理,被告人陈传荣、易宗湘、刘颖、王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协议过程中,通过财务造假的方式,骗取特发信息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四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陈传荣、刘冰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二人行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院一审判决:追缴被告人陈传荣合同诈骗的全部犯罪所得,包括其未售的特发信息股票和现金1.45亿元;对被告人陈传荣、刘冰职务侵占犯罪所得276.42万元予以追缴;对被告人易宗湘的犯罪所得2155.06万元、被告人刘颖的违法所得418.42万元予以追缴等。
针对上述判决对公司的影响,特发信息在公告中表示,本次刑事判决仅为一审判决,公司为被害单位,目前判决尚未生效,案件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特发信息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从陈传荣、胡毅、殷敬煌和曜骏实业等4名股东手中购买了深圳东志(后更名为特发东智)100%股权,收购交易价格为1.9亿元。
不过,这笔收购有些不合常理。被收购前的2014年,深圳东志的营收为43153万元,归母净利润2306万元,但陈传荣等人却给出了激进的业绩承诺:深圳东志2015年—2017年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750万元、4688万元、5860万元,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总额不低于1.43亿元。不仅如此,陈传荣还单独补充承诺特发东智2018年—2020年净利润均不低于5860万元。不仅业绩对赌时间长达6年,且对赌总金额高达3.19亿元,罕见地超过1.9亿元的收购对价。
然而,为完成业绩对赌,2015年至2019年,更名后的特发东智通过少计或延迟入账客售料采购款、跨期调节营业成本的方式虚减或虚增营业成本。特发东智上述行为也导致特发信息披露的2015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2年7月,特发信息公告称,收到深圳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针对陈传荣涉嫌合同诈骗一案启动立案侦查。
据悉,特发信息成立于1988年,公司主业围绕着光通信产业,已发展形成线缆、智慧服务、融合和物业资产经营等板块。
其中,线缆板块产品主要包括:光纤、光缆、光缆金具及附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移动、联通、电信等电信运营商,电网、广播电视、石油、矿山、国防等行业专网,以及数据中心机房、人工智能算力等基础设施。
业绩方面,今年前三季度特发信息实现营收31.84亿元,同比下滑10.04%;归母净利润为799.61万元,同比增长8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