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土地整备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根据深圳市城市发展规划及深圳机场总体规划,机场东区域将规划建设成为“空铁联运、站城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T1 航站楼为该枢纽核心组件,公司所属 A/B 航站楼、远机位候机厅及 A/B 楼站坪等区域属于 T1 航站楼土地整备范围,现公司拟与福永街道办就相关搬迁补偿事宜签订补偿协议。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签署土地整备补偿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土地整备方为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土地整备实施单位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
T1 航站楼土地整备范围涵盖 A/B 航站楼、远机位候机厅及 A/B 楼站坪等区域,整
备区域总面积 48.12 万平方米。截至 2025 年 12 月,项目区域内涉及公司资产共计 2,506
项,资产原值 1,389,271,867.18 元,资产净值 474,537,742.89 元。评估补偿总金额867,284,561 元,福永街道办将补偿款支付完毕后,本公司将相应场地设施予以移交。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签约各方主体
甲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
乙方: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二)补偿方式、补偿内容及金额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给予乙方货币补偿,乙方同意并确认不再变更补偿方式。依据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补偿总金额为 867,284,561 元。
(三)搬迁移交
乙方应在收到全部补偿金后 30 日内将被补偿物业腾空、搬迁完毕,并交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保证承租人等第三方在搬迁期限内搬迁完毕。
(四)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被补偿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补偿协议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补偿协议的定价以福永街道办聘请的第三方有资质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评估值为 867,284,561 元,补偿金额总计为 867,284,561 元。本次补偿协议的定价根据国家房地产管理及评估的有关法规,结合本次估价目的及估价对象类型,评估结果公允,合同双方已就补偿达成一致意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土地整备事项是公司配合推进深圳市城市发展规划及深圳机场总体规划,助力推进机场东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土地整备事项预计将对公司利润指标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其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情况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土地整备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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