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上海网友
发表于 2009-04-21 18:16:37 股吧网页版
深圳机场是典型的惰性股票,不大涨,也不大跌,难怪保喜欢。

公告日期:2018-11-02


公告编号:2018-042
证券代码:870650 证券简称:新中大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于2018年10月31日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6日9:00。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公告编号:2018-042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一号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请参见11月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3)。(二)审议《关于转让对上海班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请参见11月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5)。

公告编号:2018-042
(三)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请参见11月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0)。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与会股东于会议召开当日在会议现场登记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6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分
(三) 登记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88号中国(杭州)智慧信息产
业园N座9楼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1-88270588联系人,王松涛
(二)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用自理
(三) 临时提案(如有)

公告编号:2018-042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