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财务报表附注
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深圳市人民政
府批准,由深圳市建设(集团)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于 1993 年 12 月 6 日
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192251874W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1,868,545,434.00 元,股
份总数 1,868,545,434 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 股
114,000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 股 1,868,431,434 股。公司股票已分别于 1999
年 7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市政工程建设及房地产开发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房地产开发、工程施
工、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商业运营及服务。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紫荆社区红荔路 7019 号天健商务大厦 19 楼。
总部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紫荆社区红荔路 7019 号天健商务大厦 19 楼。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批准。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
(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
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
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收入确
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三、16、附注三、19、和附注三、26。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
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
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
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大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大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核销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单笔核销金额大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重要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收回或转回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大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单项在建工程预算金额大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
且年初或年末账面余额大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其他应付 账龄超过 1 年且年末账面余额大于人民币 5000
款、合同负债以及预付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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