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评估报告
索引 页码
风险管理评估报告 1-2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说明 1-8
关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风险管理评估报告
XYZH/2026SZAA4B0023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中信财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财务公司”)管理层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与其经营资质、
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风险评估说明。中信财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并合理设计风险管理体系并保持其有效性,保证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
关规定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性做出认
定。我们的责任是对中信财务公司管理层所做的与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风险评估情况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
核工 作 ,以 对 中信财务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与其经营资质、业 务和风险状
况相关的风险评估是否不存在重大缺陷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中信财务公司与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程序,以及对中信财务公司经营情况、监管指标等执行了审阅程序和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风险管理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风险管理变得不恰 当 ,或 降 低对控制、风
险管理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因此,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有效的风险管理体
系,并不保证在未来也必然有效,根据风险管理体系评价结果推测未来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我们未发现中信财务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与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中信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情况。
风险管理评估报告(续) XYZH/2026SZAA4B0023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是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进行的风险评估,仅供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限出
仅
使用 限
告 仅
具报
出 使用
仅限 告
具报
限出 使
仅 报告
出具
使用 限
告 仅
具报
限出
仅
使用 限
告 仅
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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