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临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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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099 证券简称: 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 2026-008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审议程序
经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 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 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2025 年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 308,669,167.81 元, 其中,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47,455,129.81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母
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312,571,034.17 元。
按照《公司章程》 利润分配政策, 结合公司 2026 年度生产经营、 投融资情况和现金安排, 为回报
股东,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 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
本 775,770,137 股为基数, 全年拟每 10 股派发 1.6 元现金红利(含税) ,预计分配红利
124,123,221.92 元, 占 2025 年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0%。 其中, 2025 年中期实际已按
每 10 股 0.63 元(含税) 派发现金红利, 分配红利 48,873,512.00 元。 本次末期拟每 10 股派发 0.97 元
现金红利(含税) , 预计分配红利 75,249,703.29 元。 2025 年度拟不送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 如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 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
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法》 相关规定: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的, 可以不再提取。 ” 2025 年度, 公司提取法定公积
金 8,007,156.12 元, 占当年母公司净利润 347,455,129.81 元的 2.3%, 本期增加后, 法定公积金累计
额 387,885,068.50 元, 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 50%。 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 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 的, 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临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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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24,123,221.92 96,971,267.13 63,380,420.19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308,669,167.81 303,229,956.33 239,123,149.4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2,370,557,467.2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2,312,571,034.17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284,474,909.2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
283,674,091.2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284,474,909.24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 第 9.8.1 条第
(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是 否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少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30%, 不触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 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 经
营净现金流情况、 未来发展规划与投资者回报等因素,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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